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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9个月内给小三转6万余元,妻子连本带息追回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4 10:57:00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民事判决书,丈夫小胡9个月内17次给小三黄某转账6万余元,还包括3次5200元和1次520元。妻子小徐发现后,多次讨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丈夫和黄某,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黄某全额退回并支付利息。

资料图

判决书显示,小徐与小胡于2015年登记结婚,2024年下半年被告黄某与小胡相识,后发展为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

在两人男女关系持续期间,小胡通过微信转账给黄某共计67507元。黄某此后分5次,转回给小胡共计2914元。

法院认为,被告小胡在与原告小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黄某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此期间,被告小胡多次向黄某转账,且其中含有多笔大额或特殊金额的转账,扣除黄某转给小胡的款项后,对差额64593元,应认定被告小胡向被告黄某赠与了相应财产。

夫妻对于家庭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被告小胡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黄某的行为,既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也有违夫妻忠诚义务及公序良俗,故该赠与行为无效,被告黄某应当返还赠与款项。

综上,判决确认被告小胡赠与被告黄某64593元款项的行为无效;被告黄某返还原告小徐6459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来源:大皖新闻 编辑: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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