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则因“请假照顾病危父亲”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2022年1月,李某因父亲身患癌症晚期病情危急,向所在公司提出事假申请,拟于1月24日至30日期间回乡探望照料,并通过微信与邮件形式递交了请假申请及父亲病历材料。
然而,公司未予批准,并于其父亲不幸病逝当日即1月28日,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擅自请假、未按规出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次日,公司又向李某发送邮件表示将发放丧葬慰问金。李某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但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事假理由正当、情势紧急,且请假程序已通过书面及电子方式提交,公司未对其请假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反而在其家庭遭逢重大变故之际仓促解雇,行为明显机械、冷漠,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李某不构成旷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结果显示,公司需支付李某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113520元。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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