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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水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5 10:36:00    

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41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2025年省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5〕11号)、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5〕38号)精神,现将合水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按照市上下达的指标任务,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3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

二、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合水县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三、项目实施范围

(一)项目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合水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项目单位范围

全县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四、岗位征集和双向对接

5月10日—8月1日,按照下达指标,县人社局征集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时须向县人社局提交: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情况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不含财政发放的生活补贴)、社保待遇等信息。

各用人单位于8月1日(不含周末节假日)前向县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县人社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及时发布岗位信息,组织用人单位与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双向对接,通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数据库信息,重点做好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参加双向对接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求职资料。

五、安排上岗及补贴发放

8月底,县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建立招聘毕业生日常管理台账(包括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发放生活补贴的个人社保卡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认真做好毕业生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等工作。

9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月向县人社局申报生活补贴,县人社局复核日常考勤、工资报酬发放情况和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办理情况后,报县财政局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不得通过用人单位发放。用人单位申报毕业生生活补贴须提交:发放工资报酬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招聘毕业生日常考勤台账等资料,并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抽查。

六、考核管理

招聘毕业生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季度实地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县人社局进行核实,并及时停发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补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未被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

联系电话: 0934-5524511

联系地点: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8号窗口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来源 合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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